冲动的惩罚
学生做的再过分,也就是带个手机嘛,
私有财产,你老师有什么权利毁坏?
哦,问了学生手机是谁的,没人敢回答,那是害怕。
那你也不能马上当初无主财产,进行摔坏。
再说了,那手机是搜出来的,不是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吧。
就是没人承认,也总该默认为从谁手里搜出来的就是谁的,你老师总不是缺心眼子,而是在强词夺理。
还有最后那部手机,明明知道是一个同学的,可是你还是摔碎,这还成道理了。
赔偿是最起码的。
学生带手机,有什么惩罚,就接受什么惩罚。
老师摔手机,该怎么赔,就怎么赔呗。
另外我感觉这个事情说明了一个道理,诺基亚,我们大家怀念你。